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发表重要演讲十年间
深度关注|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财会监督贯通协调
推进国安机关工作高质量发展,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

父母合葬墓被破坏,家属起诉获赔偿

发布时间:2019-11-06  来源:中国法治新闻网  字体大小[ ]

  全民公众(高彦辰)近日,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,该案件损害物较为特殊,是原告芦某父母的合葬墓。

  基本案情

  原告芦某的父母于2002年、2013年相继去世,二人合葬在通化市五道江镇某山场内,由当地村民负责看管,坟堆标记明显。2017年10月芦某怀着沉痛的心情去扫墓,却发现坟墓不翼而飞。经过多方打听得知,合葬墓被通化某电力公司建设发电站所毁,公司声称早已发放过迁坟通知及迁坟补偿,双方僵持不下,诉讼至二道江区法院。

  案件承办法官到事发现场进行走访调查,芦某父母的合葬墓确实因电力公司建设发电站所毁。电力公司在2017年施工,2018年才登报发出公告。法官表示,墓地是一种蕴含人格因素的特殊物,承载着近亲属对已故亲人的特殊情感和精神利益。墓地受损,近亲属有权主张精神赔偿。

  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》第六十六条规定,私有财产保护,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,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、哄抢、破坏。

  经法院判决,被告通化某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,立即给付原告芦某(含其他直系亲属)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整。

中国法治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

【免责声明】:以上图、文、音/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(本网原创文章除外),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。我们尊重原创,也注重分享。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,禁止用于商业用途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。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、法规、政策,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,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,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: 3555333776,微信号:GAN160003,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。电话:010-89525216。本网投稿邮箱:3555333776@QQ.COM。通讯地址:北京市通州区通胡大街78号(京贸中心)二层15号。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,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,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、来源:XXXXX网站。
点击查看更多评论>>发表感言:
验证码,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