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院讯(陈珊 张丽萍)“张法官,我把钱带过来了,今天就当着法院的面把债务履行了。”被执行人赵某(化名)把20万元现金放在了南溪区法院执行事务中心的办公桌上。一起因房屋拆迁引起的共有物分割民事纠纷圆满地画上了句号。
◇案件回顾◇
2009年刘某(化名)母亲与赵某父亲登记结婚(双方均系再婚),2012年,因赵某父亲所在村组被规划为拆迁范围并取得住房一套,房屋产权登记在赵某及其父亲、刘某及其母亲四人名下,每人各占25%。2019年,双方父母离婚,四人对房屋分割发生争议。2021年4月,刘某母女向南溪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。
在经过追加被告、房屋价值鉴定等程序后,2021年10月,南溪区法院经审理并依法判决赵某分别向刘某母女支付房屋折价款12万元,原属于两人的房屋份额归赵某所有。判决生效后,赵某一直没有履行支付义务。2021年12月,刘某母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执行经过>>>
执行法官收到案件材料后,立即与被执行人赵某取得联系,告知其案件已经进入强制执行程序,并向其详细阐释如不配合履行会产生的法律后果。赵某表示正在筹钱,将尽快履行。与此同时,执行法官果断采取查控措施,依法查询了赵某银行账户、网络资金、房产、车辆、保险、公司等全部财产情况,并查封了赵某的一处房产。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具有一定亲情基础,执行法官决定多下功夫进行居中调解。通过多次沟通调解、释法明理,也迫于执行强制措施的威慑力,赵某最终与刘某母女达成执行和解:由赵某分别向刘某母女支付房屋折价款10万元,刘某母女配合赵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。
“执行款拿回来了,我们也可以安安心心过个好年了。没有法官多次耐心调解,我们也不可能这么快能拿到钱,谢谢你们!”刘某在核对金额后,在结案笔录上签了字并且连连向法官表示感谢。
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:亓淦玉 |